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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公 告
(第56号)
《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。
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5年3月27日
目 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配套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
第三章 水量调度和供水管理
第四章 水质保障
第五章 法律责任
第六章 附 则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配套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
第三章 水量调度和供水管理
第四章 水质保障
第五章 法律责任
第六章 附 则
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。
文章转载自河北人大